PIXNET Logo登入

ON YOUR MARK

跳到主文

『勿懼謬誤。』─ 冲方丁,《天地明察》

部落格全站分類:電玩動漫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9月 06 週五 201311:13
  • 關於「畫風」這隻愛拐人的魔神仔小鬼啊

前幾天,阿基羅提到了電影《總鋪師》中憨人師所居住的地下隧道牆面壁畫 
(參閱: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87645728040058&set=a.248310901973541.1073741828.247187372085894&type=1&ref=nf),
會讓她想起素人畫家洪通或彩虹眷村黃爺爺畫風筆觸的事情。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17)

  • 個人分類:筆記
▲top
  • 1月 20 週四 201117:33
  • ﹝暫記﹞平平攏是人,那為什麼不能幫她/他們講話?

[暴走內容有,請斟酌服用哩~ 揪瞇~]
早上讀到了小淇小妹妹轉貼出來的
吳念真導演發表於這週財訊雜誌的〈平平攏是人〉(http://monthly.wealth.com.tw/index2.aspx?f=521&id=1530&p=1)。
吳導這篇沒有什麼火爆憤慨文句的文章,讀完卻讓我一直想起
他所執導的電影《多桑》末段,他因矽肺病而長期受困於醫院的多桑
打開醫院病房窗戶,準備一躍而下、了結一切時,回頭瞪視病房,無聲無奈又憤怒的眼神,
還有,處於那種沒有選擇可以選擇的窮地的悲哀憤怒和絕望。
而偏偏這種 沒有選擇可以選擇的窮地的悲哀憤怒和絕望 現在還是到處都看得見。
然後,過沒幾個小時,就看到 有網友或讀者
以「(吳導)不要忘記自己賺了多少錢」、「台灣歐吉桑的缺乏耐心與寬容」、
「平平都是人 生死 跟命運 是掌握 在自己的手上,看要當礦工還是要當軍人都自己決定」對於該篇文章作出評論。
我不太懂。
為什麼吳導賺很多錢,他就不能或沒有資格幫那些沒有辦法像他一樣賺那麼多錢、也沒有18趴可以領的人說話?
從Benjamin Franklin及受其影響的Max Weber所提出的「基督新教倫理」來看,
好的清教徒就是要用正道賺錢、盡她/他的能力去賺錢去累積財富,
賺來的錢,除了應讓自己和家人過均衡協調的生活之外,
還應當用這些財富去協助比他弱勢的人,要這樣賺錢和用錢,才是榮耀上帝的行止;
更何況,居於社經弱勢地位的人們,
她/他們能夠發聲的管道,甚至 即使幸運取得發聲管道後,
她/他們發聲的影響力、能被社會大眾聽見的力道,極有可能是 遠遠不及於這些成功累積資產、名聲而位於檯面上的人物,
那麼、這些有錢有勢有檯面的人,又為什麼不可以出來替她/他們說話、作為傳達她/他們所處窘境的傳聲筒?
這不反而是 這些有錢有勢有檯面的人 更應該要做的事情嗎?
── 又:這並不表示 沒有必要去培力社經弱勢地位群眾 獨立/獨力發聲能力。這是另一議題,於此暫擱置不論。──
至於,那句 為什麼不選擇去當軍人或考公務員或考法官...
啊不就跟你自己說過的 「現實就是這麼的殘酷」一樣!?
有些人就是投胎投對了還是生對了時辰還是什麼未可知的原因,
所以她/他家是供得起她/他 可以想唸大學就去唸大學、想唸藝術就去唸藝術、
公務員慢慢考、研究所論文慢慢寫沒關係、想要出國深造還是自己創業 家裡也可以繼續供應支援;
但有些人就是這麼衰小,
中學大學就要半工半讀、要趕快去兼差輪值大夜班填補家裡費用、
想考研究所也不能考,因為要趕快去找工作賺錢還學貸、或是替家裡還債,
工作也沒有在讓妳/你挑的啦、有就趕快去工作去搶錢!
現實就是會這麼殘酷。
尤其在社福制度還未健全、無形的階級意識又還如此潛伏的這個島國,
現實就是會這麼殘酷,殘酷到讓妳/你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還在那邊為什麼不選擇去當軍人或當公務員,選擇恁老木啦!!!
然後,對於「台灣歐吉桑的缺乏耐心與寬容」這句.............
我只能說
.........................................
...................................................................................
...................................................................................
....................................................................................
........................................................................................
.........................................................................................
妳/你他媽佔盡便宜還要人家寬容妳/你個什麼鬼?
當全天下人都是釋迦牟尼嗎!?


我不知道說出這些話的人裡面,
有多少人是曾經讀過 村上春樹於受領耶路撒冷文學獎時,
那篇〈總是和雞蛋站在同一邊 Always on the side of the egg〉講稿,
而曾經大感認同而推荐或是按過讚的。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8)

  • 個人分類:雜記
▲top
  • 1月 12 週三 201110:47
  • ﹝筆記﹞關於薇閣立委 控 給我報報‧馮光遠 一案

一早起來,熊熊發現,
我回在昨天中時電子報馮光遠不幸被告的轉貼連結上更正還是錯的... 我好糟糕... OTL
於是,乾脆寫個分類筆記備忘一下這樣 (痛哭)
對於著作權法上的「嘲諷性著作/ Parody」、「Satire(暫譯為:「諷時著作」)」,
以及,僅僅涉及刑事法上誹謗罪相關規定而無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單純評論時事著作」
三者間之區別,得以下列三則事件(← 很不幸的,其中兩則事件近期均於台灣上演中),予以區別──
1. 嘲諷性著作/ Parody :
(援引原著作 且 吐槽對象為 原著作及原著作人)

經典範例為 於達文西所創作繪製的《蒙娜麗莎的微笑》肖像畫,替蒙娜麗莎肖像畫上鬍子,並以《風騷女子》作為著作題名。新作成的《風騷女子》畫作,由於其就原著作《蒙娜麗莎的微笑》,構成「反主題的處理(antithematische Behandlung; anti-theme treatment)」──亦即:針對原著作的主題及內容特徵,乃至原著作人的創作方式或風格,予以批評/痛婊/吐槽──故屬於「嘲諷性著作/Parody」。
2. 諷時著作/ Satire:
(援引原著作 且 吐槽對象 「非」原著作亦「非」原著作人)

於五都選舉期間發生的 「廖小貓‧幸福大台中KUSO案」,由廖小貓出品完成的《幸福大台中》影片即屬「諷時著作/Satire」。
「諷時著作/Satire」與前開嘲諷性著作的區別在於:「諷時著作」對於原著作及原著作人並未構成「反主題的處理」。
以廖小貓案為例,自其改作完成的《幸福大台中》著作以觀,該著作之主旨並非在於 批評原著作《Hu's Girl》內「招募強哥輔選志工、創造幸福大台中」主題,或是 批評原著作人(← 即:影片拍攝者)之創作方式或創作風格,而不具備「反主題性」;
廖小貓之《幸福大台中》著作,僅係藉由改作原著作《Hu's Girl》影片,以達到「抨擊/吐槽台中市治安敗壞、酒店林立」等社會現況,以評論、嘲諷台中市政之目的(← 此為廖小貓著作之著作主旨)── 亦即:其係藉由就原著作之利用而批評/吐槽第三方。
3. 單純評論時事著作:
(原創著作 且 婊到政客時人等等等)

馮光遠於去年3月「給我報報」專欄,就薇閣立委攀附消費廢死爭議,以挽救其即將領便當的政治生命 的諷刺漫畫著作,即為此類型。
馮光遠之「薇閣立委」漫畫著作,係其所原創發想而繪製完成,並非援引或改作既有著作而產生;從而,「薇閣立委」漫畫著作自然不會就任何既存著作之著作權(含: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構成侵害、也不會婊到任何既存著作之著作人的創作風格或方式。
「薇閣立委」漫畫著作,在台灣現行著作權法上,是不會構成任何著作權侵害問題的,但是它實在婊得太台肯、太實在,很容易讓特定政客時人等等等就自己去對號入座、見笑轉生氣,所以很容易會產生刑事法上的誹謗罪相關爭議 這樣。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312)

  • 個人分類:筆記
▲top
  • 10月 07 週四 201012:08
  • aki

嘛,
因為有同學和學弟在問說 aki 這個暱稱是怎麼回事,
塗鴉牆大概很難講仔細,就寫在這邊好了 (抓頭) ──
那是我阿公以前念農校念到一半、
被徵召去南洋當日本兵補給時,自己替自己取得日本名字:秋山(あきやま akiyama)。
他後來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從南洋回到台灣後,卻正好遇上228清鄉掃蕩日治時期的學者、知識份子或是從軍人士的混帳時期──
所有他就讀農校、去南洋當兵期間,和同學好友往來的書信、相片、學校紀念冊等等,
就這樣全全變成明明就是存在過,卻跟誰都不能說、必須要壓抑裝沒有的記憶,免得自己或家裡會被那個混帳政府怎麼樣。
我阿爸、叔伯、阿姑那輩大概是在念中學或大學時,
才隱約知道阿公曾經有過日本名字還是日本姓的事情,而大家都誤以為那是被迫改姓。
一直到了阿公五年前過世,大家送帖送到他以前農校老友家裡時,
才從那位友人阿公處 真正弄清楚 「秋山/ あきやま」是阿公自己挑選的名字,而不是被迫改姓
── 然而,對於阿公在南洋從軍時,到底遇到過哪些事情、經歷了如何殘忍的戰爭記憶,
還有,是否在那樣苦難的時期,也曾經遇到過些許值得歡喜開心、心動不已的事情等等 這些事情,
我家卻再也無法 與我那寡言的阿公交談、也沒有機會去理解體貼他了 ──
每每想起這件事,
我總是沒有辦法不替阿公感到哀傷、不甘以及巨大的憤怒
── 這種他媽的可以任意壓迫個人假裝自己曾經一步步走過來的歲月是一片空白、是零的政府,
剝奪個人懷念、述說那段歲月記憶的政府,算是恁老師的什麼鬼政府!──
我想,至少要把阿公在那段期間的名字保留下來,
好證明他的那段經歷歲月是確實存在過的,只是以前被逼迫得什麼都不能講這樣。
所以,我就任意妄為地
拿了「秋山/ あきやま/ akiyama」這個名字,當作自己的筆名或暱稱;
而 aki ,則是知道這個暱稱的好奔友們,對這個暱稱的再縮寫 這樣。
去年年底,家裡看到 NHK《坂上之雲 / 坂の上の雲》首播,知道了
當時日俄戰爭時,分別於陸戰、海戰力克俄羅斯騎兵及海軍的日本名將兄弟,
分別名為 「秋山好古」 及 「秋山真之」 時,
阿爸、阿母和我,熊熊在電視機前交換了一下眼色。
我忍不住脫口猜測道:
「阿公該不會是崇拜、景仰這對秋山家的兄弟,所以選了 『秋山』 做自己的名字吧?」
「啊,或許吧。」
阿爸和阿母露出了懷念又有些傷感的表情笑了一下。
然而,這或許,
也只能永遠是我們的猜測,而難以獲得正確解答的疑問了。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87)

  • 個人分類:雜記
▲top
  • 8月 25 週三 201000:38
  • 理想這種事情,不是自己說了就能算數的

「上帝與奧許維茲不能合一。
Gott und Auschwitz lassen sich nicht vereinigen.」
─ 卡爾‧提奧多‧雅斯培  Karl Theodor Jaspers
「人必須在正義與不正義間選一邊站。人只能夠為了正義而奮鬥。
正義,是不可能靠著與不正義的妥協而維持的。」
─ 首都大學 鄭逸哲老師 就前開文句的解釋。


中午吃飯時,
跟阿母聊起,週日下午在橋頭拜拜完以後,一時暴衝,
在阿翔轉貼到Killing牧羊童牆上的你水管連結,爆字數留言的事…
卡爾‧雅斯培與他妻子的這則故事,
我阿母每年都要很無奈地 不是聽我就是聽我阿爸,
像跳針一樣地重講至少二到三遍,
不過,這次、她聽完以後,
卻是難得露出要給我加分的表情,
問說:怎麼沒把那段留言寫到自己的Blog去 (羞)
於是,就整理過來。
********************************************************************
或許,有許多大人(?)會好意勸說:
「如果不懂得攀附權勢、趨炎附勢,
妳/你又有什麼資本/後盾,能夠實踐自己的理想?」
那麼,我們也可以用一個極端的例子,來檢驗這句話的正確性──
二次大戰後,以提出
罪責論(The Question of German Guilt)而留名於世的
德國哲學家(存在主義)卡爾‧提奧多‧雅斯培(Karl Theodor Jaspers),他的妻子是位擁有尤太血緣的德國籍人士。
二次大戰期間,
Jaspers因堅持不肯與妻子離緣、將她送交(所謂的)法辦,
遭到任教大學予以提早退休處分、受到當時學界及出版界的打壓封殺,
最後,他更為了保全妻子的性命,帶著她一路逃亡、躲避蓋世太保的追捕,
1945年3月,夫妻二人受困於海德堡、行將服毒自盡的絕望之際,
聯軍猶如疾風般地反攻進入海德堡,
上帝或未可知的力量為Jaspers夫妻二人的命運,演出了奇蹟般的大逆轉;
二次大戰終結以後,
Karl Jaspers於回顧納粹德國時期個人及其家人所經歷的悽苦回憶,
以及,納粹政權的殘暴作為時,說出了:
「上帝與奧許維茲不能合一/
Gott und Auschwitz lassen sich nicht vereinigen.」

(奧許維茲,是二次大戰時期最大的猶太集中營之一)這句名句。
而這句話的實在意涵,即是:

「人必須在正義與不正義之間選一邊站。人只能夠為了正義而奮鬥。
正義,是不可能靠著與不正義的妥協而維持的。」

倘若,在蓋世太保前來叩門之時,
Karl Jaspers莫可奈何地聽命行事,
順從地依令交出自己結髮數年、流有尤太血緣的妻子,
那麼、他就能夠依附獲得納粹這個政權的庇蔭,
也就能夠繼續留在大學任教、著述,
向學生們講述傳佈他(所謂的)
個人存在之獨特性及自由性的「理念」及「理想」。
然而,
縱使他向學生描繪講述他的前開「理念」及「理想」的文句,
與他背叛妻子、將她交由蓋世太保帶走、讓她去送死以前的文句,
是一模一樣、無所變更改換的,
那也不會再是真正的理想了。
因為,他的理想,
在他將流有尤太血緣的妻子,
放捨讓蓋世太保帶走,而他獲得政權保護的那一瞬間起,
就已經被他自己給親手毀滅葬送,
往後、又何來的「理想」存在可言呢!?
Karl Jaspers並沒有選擇後者/假設的這種方法,
也因此在戰後,他能夠坦率誠懇而堅定地說出 前開那句名句,
並且直至死前都繼續為了他所信奉的理想/理念努力不懈。
承此,若是攀附權勢即意謂著背叛、毀滅自己的理念/理想時,
又如何能說 攀附權勢、趨炎附勢是為了儲備 實現理想的後盾或資本呢!?
********************************************************************
回想起來,
對於當年就讀大學部時,
阿爸在備課翻到Karl Jaspers和他妻子那段故事時,立馬說給我聽
還有,鄭逸哲老師不嫌學生資質駑鈍、詳細解說 Jaspers那句話的意涵,
這先後發生的兩件事,每次回想起來,都覺得是要好好感謝的事情。
當時,應該是大二要升上大三的時期,我也為了
「如果不懂得攀附權勢、趨炎附勢,
妳/你又有什麼資本/後盾,能夠實踐自己的理想?」
還有,法律人要客觀中立、不要輕易表明/涉入立場 這樣的說法,
感到困惑、懷疑自己是不是太過主觀,
而無法成為所謂好的法律人,甚至,自己根本是不應該來唸法律系的?
結果,就是 Karl Jaspers的那句名言,
還有,他和妻子的那段故事,
給了我答案。還有,一路走到這裡的動能。:-)
最後,還想再補充一點,
我個人自以為是或自我感覺良好的心得:
能夠堅持理想、為了理想而奮鬥,
確實是件很帥、很耀眼、超有GUTS的事情,
然而、同時,它卻也是相當艱難辛苦的事情,
在過程中,
會被人嚴厲苛刻地吐槽、質疑,
也可能會被人當成瘋子或笨蛋,
也常常要面對
質疑自己或恐懼或猶疑不定、難下決斷的艱難時刻;
幸運的話,
也許能在有生之年 親眼目睹自己理想的實現,
然而,更多的是,
直至死時,仍掛念理想、期待它得以於未來時光被人承繼、落實的英靈;
如果沒有相當的覺悟,
就不要輕易脫口說出 自己是堅持理想、為理想奮鬥的人,
說得更嚴厲一點,這種事情 不是自己說了就能算數的,
也不要把「堅持理想、為理想奮鬥」,
只當成標榜自己是理想主義者的嘴砲或口號,
與其回憶、標榜自己 在十幾年前也曾為了關懷弱勢的理想而奮鬥,
不如好好面對、正視 現時種種百鬼夜行到讓人要吐血的離譜狀況,好好解決它!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50)

  • 個人分類:雜記
▲top
  • 8月 04 週三 201001:22
  • 請飽含著憤怒繼續活在我們之間,請在怯懦地活著地我們之間繼續燃起怒火。

「世間未許強權在,勇士當為義鬥爭。」
─ From: 賴和‧詩作〈吾人〉
「死去的人啊,
請飽含著憤怒繼續活在我們中間吧!
請在怯懦地活著的我們中間繼續燃起怒火吧!」
─ From: 大江健三郎‧《沖繩札記》〈序章〉,頁12


和阿母阿爸講好的宜蘭二天一夜行,
終於在週一成行出發,一整天衝完宵想已久的宜蘭傳藝中心,
還有,阿母從兩年前就推薦不斷,結果當天竟然慘烈演變成
讓我們全家三人從頭幹譙無揆馬囧到尾的松羅步道
──詳情待補完── 來到超溫馨可愛的民宿後,
阿母、阿爸在吃完晚餐,去民宿前院散步過後,
就呈現關機休眠狀態、早早仆床,
於是,俺只好抱著外套,還有
大江健三郎的《沖繩札記》,
跑到民宿前廊有整面玻璃窗露台的位置,窩著看書 這樣;
沒想到…
在那樣溫馨安靜的場地、夜空下,
卻是讓我讀到目前為止,最為憤怒、哀傷的段落。
而那股既憤怒又哀傷的情緒,又在今晚返抵家中,
看到苗栗大埔那則新聞以後,又熊熊爆衝燃起,
除了憤怒與哀傷之外,又更多了對自己的質疑或懊悔 這樣的情緒;
在整理好頭緒之前,
決定先把 大江健三郎 的那幾段文字,摘要如下、做個草稿記錄。
我所提到的 大江健三郎的那幾段文字,
是出自 《沖繩札記》一書
第二章〈八重山民謠志〉,其中第50─59頁部分。
所描寫的背景狀況,大約是 沖繩於二次大戰以後,
於日美/美日安保條約的拘束下,成為美軍基地,
美軍的核子潛艇並於沖繩週遭海域巡迴、演習,
而核潛艇所漏出的核廢料及廢水,因而 污染了沖繩海域內的魚蝦貝類,
以海域內的魚獲作為主要蛋白質來源之一的沖繩居民,
並因為食用到受汙染的魚類、貝類,而產生身體上的病變;
然而,美方就沖繩人民病變一事的調查報告,
卻否認了核廢料/廢水是導致病變的因素,
位處日本本島的日本政府,亦屈服於安保條約下的壓力,
而未對於該項調查報告,再提出質疑…
文字摘要如下 ──
你們能做什麼呢?這可是比你們的島嶼還要龐大的怪物。
拆掉迷彩網,怪物就露出來了。
你們只有去習慣它。
唉,你們要是不知道就好了,不是嗎?諸位小人國子民!?
態度強硬的格列佛說道。這種同等強硬的態度在沖繩的確被不斷重複。(頁 50)

在那霸軍港工作的潛水夫控訴身體發生了異常。
受到鈷六十汙染的淤泥被反覆選取採樣,
將汙染帶進並蓄積於人體的羅非魚和紫貝證實了淤泥的汙染……
…撞到絕壁上的腦袋僅僅驚恐地意識到:
正因為沖繩民眾不具備核潛艇入港的能力,
港口淤泥汙染和魚貝類對鈷六十的蓄積態勢就只能繼續
……
你們看清了讓自己不安和恐懼的物件了吧。但因此又能怎樣?
嘲弄的聲音或許會不斷縈繞在撞到絕壁的腦袋中。
原本就沒打算去將迷彩網下的怪物打倒在地,為什麼還要特意去剝掉迷彩網?
屢屢撞到絕壁的腦袋裡沉澱些什麼?
與鈷六十汙染相比,那難以消除的沉澱是什麼?(頁 52-53)

當曖昧、含糊的語言加以暗示的本質清晰彰顯的時候,
就只有吃驚、憤怒,就只能朝著絕壁上撞得頭破血流
── 還有其他模式比這種認識更能將人引向瘋狂的絕望嗎?
不允許自己陷入瘋狂的強韌精神讓憤怒在內心凝固,
而凝固了的憤怒很難化作語言。
那麼,
怎樣才能夠把積壓的憤怒傳達給那些並沒有像我們那樣、
激憤地將腦袋撞向曾經撞中我們腦袋的壁壘的人呢?
(頁 54)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6)

  • 個人分類:筆記
▲top
  • 8月 01 週日 201017:20
  • Together 不會 Forever,而是會 INVINCIBLE !

SANY2889.JPG
「Together 不會 Forever,
而是會 INVINCIBLE。」
─ FROM: 閃靈‧林昶佐/Freddy Lim

昨晚讀書會結束、大家一起晚餐時,
聊著聊著,熊伯提起在2007年末到2008年舊曆新年期間,
由於身體狀況惡劣,自己一個人躲到北投山上旅館休養、一個人過春節的往事;
據當事人熊伯回憶表示,
當時除了身體狀況差,家人也都尚在國外、無法趕回台灣,
他在心理上也陷入極憂鬱沮喪的狀態,
然而,兩位好友卻及時打了電話找他,
其中一位友人,甚至疾言厲色地要求熊伯,
以後每天都要主動來電,這樣、如果出了什麼意外,
他也才能立刻應變、找人幫忙;
熊伯說,他的(心情)狀況
也是在這兩位好友的電話以後,開始有些好轉,
說著說著,熊伯跟著露出那種 讓人很想拍拍他的頭的表情… (喂!?)
一邊吃麵一邊聽的我,除了熊熊想起
Angela Aki 在 “THIS LOVE”這首單曲內,所寫的那句:
「為友情所救、因而能想像著未來  友情に救われたり、未来を想像したり」

也忍不住想起,重考研究所那年(2006下半年─2007年5月),
最後倒數階段時,對我來說,根本是近乎奇蹟大逆轉的往事──
當時大概是12月中旬,
某天傍晚阿母順道送我去車站、準備去補習班的路上,
我眼淚就突然飆出來,接著就是眼淚流不完也停不下來,
然後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哭什麼的狀況… 囧
不過,我還是去了補習班。
很幸運地,那天坐的位置是靠近樑柱遮蔽物的隱蔽一人座。
然後,那天晚上就不斷重複上演
邊聽台上高晉複習單一性同一性、邊在講義上寫筆記,
一邊眼淚隨時都會莫名決堤掉不完,右手邊抄筆記,左手還要邊抓著面紙,
隨時避免講義和筆記被眼淚打到的愚蠢場面 囧rz
本來以為這種毫無理由的惡劣情形,
大概一個晚上過了以後,就沒什麼問題了,
結果、好好睡了一覺,隔天早上醒來後的狀況,反而更糟,
變成不管是哪一科的講義、教科書還是參考資料,
只要我一翻開,眼淚就會立馬開始掉不停 這樣。
連去補習聽廖毅充滿冷笑話內容的民法複習課程,
我也能聽到邊流淚邊抄筆記、把隔壁同學嚇得要死 這樣…… OTL
那整個禮拜,
每天都過著眼淚流太多、頭痛到不行,
面紙消耗量又兇又迅速的狼狽日子。
一個禮拜後,這種隨時會飆淚的症狀,
雖然隨著陰雨天氣的結束,還有,
小終考完期末考回台北一起上課,而好轉了一點,
但為了以防萬一,每天去補習之前,我會先轉去租書店借漫畫,
別人的講義下,大多是壓著筆記本或補充活頁紙,
我的講義下,除了壓著筆記紙和文具之外,
還會壓著一本《光速蒙面俠》或《銀魂》單行本,
每當飆淚症狀要起來時,就抽一段單行本段落來看、轉移注意力。
這樣不穩定的狀態,一路延續到了12月下旬,
某天,msn還是手機簡訊收到了 智庫寄來的吃尾牙通知 ──
在2004年年初,
冷得要死的淡水山上,簽了智庫入會名單以後,
我想,很小一部分的原因 是在於當時和大家分屬不同學校,
另外很大一部分──應該有破九趴…… OTL──的原因 則在於,
當時自己彆扭、膽小,大概還有一點(?)自卑的個性的緣故,
我並沒有很積極地去參加這個社團的活動、認識這個社團內的成員,
也沒有很積極地去理解或認識 這個社團嘗試進行的許多事情。
但是,每年都還是會收到尾牙通知 ──
當時看著訊息,猶豫了很久,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去參加。
尤其,想到自己是報考了一堆學校,結果一路落榜,
還準備重考準備得這麼狼狽難堪 的 這樣一個人,
而發了這封訊息,來找大家去吃尾牙的這個社團的成員,
大家好像都是很威很能幹、唸書又唸很好 的 這樣一群人,這件事
就實在很想裝死、假裝沒收到通知。
結果,到了尾牙日當天,還是被阿母、阿爸逼出門去三重吃尾牙。
然後,當天尾牙結束以後,
和黃崇祐還是張阿翔搭好心阿伯便車,
回台北車站的途中,我一路上幾乎都沒有開口講話 ──
我實在超怕再開口講話,下巴會整組脫臼壞了了。

和大家一起吃尾牙時,根本是重頭笑到尾,
回家途中,下巴關節整個痛到靠北。
不過,心情反而很爽快、開心。
在那之後,由於去租書店已經去成了習慣,
每次補習前後,還是會轉去租書店租漫畫、租的也還是那兩部作品。
不過,一直到了最後的最後,
在看到芝山大文法所的網頁榜單 那天以前,
我都沒再莫名其妙地對著講義或考古試題 眼淚流都流不完過。
過了很久以後,
到了今年年初又和大家一起吃尾牙時,
和宜卿學姐邊喝啤酒、邊聊天時,我才熊熊想起 ──
其實,從頭到尾,
一度差點變成小心眼又勢利得只會以個人的學位、地位
來評價他人的人,其實是 我;
否則,重考研究所的那年年底,
我也不會為了那些既無謂又小心眼的揣測、猜想,
而幾度猶豫、打算裝死沒收到尾牙通知 這樣;
所幸,那天、阿母、阿爸還是把我逼出了門,
而智庫這個社團,也還是度量澎湃地
沒有不要我這個個性糟糕,而且、好像還常常找人麻煩的人 (哭) ──
626那天,
又濕又冷地跟大家在北車二樓吃飯時,也同樣莫名地想起了這件事。
而在回想起這件事情的過程中,
除了對於大家的感謝之外,也才重新意識到自己的粗心之處──
當時,一樣準備研究所考試、準備得既辛苦又痛苦的人,
明明就不只是我而已,還有 Lea和小終,
然而,我卻只一昧專注在自己的問題上,
而沒去考量、顧慮到身邊的友人,
甚至是,一直在旁邊看得既緊張又著急地我家阿母、阿爸。
不過,一直到昨晚讀書會晚餐時,
才有種一定要把這件事情好好寫下來、好好向大家道謝的衝動。 :-)
謝謝大家。:-)

而其他難以用文字言語表達的,就交給 吳志寧和滅火器 吧!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0)

  • 個人分類:雜記
▲top
  • 5月 08 週六 201011:40
  • 最近: 旅立ち / 啟程

這週跟熊伯的瞇挺,
距離那場,讓我在進行中途就一直想要跳窗落跑的大綱口試,
已經是一個多月的事了 ──
在這次瞇挺前的這段期間內,
大概是選了這個題目以來,情緒最惡劣的一段時間,
雖然持續有進度累積,但是一邊翻譯、撰寫的過程中,
還是會不斷質疑自己的能力,是不是真的會如同 口委所提醒的,
到後來反而消化不了這個主題所牽涉的相關問題,
寫出一本毫無助益、只是字數很多、虛到爆炸的論文來;
然後,這場瞇挺也是約得超緊湊刺激,
週一下午才搭車到台北車站、準備轉捷運去學校圖書館值班時,
猛然接到熊伯電話,說不如明天就來討論 ──
站在佳佳唱片行前面,
俺有點不知道是要當場哀嚎還是大聲歡呼。
想要哀嚎,是因為隔天下午就要瞇挺實在太刺激;
想要歡呼,是因為 實在不知道光是理論沿革就可以寫得跟大戰一樣的狀況
(大家沿革的部分都寫很快啊 囧),到底正不正常,
而這種看到鬼的狀況,終於可以去跟指導諮商一下 這樣;
然而,由於莫名其妙的意外,
拎北整個值班晚上,都在弄色情著作問題,
而不是隔天要瞇挺的論文的東西… OTL
結果,隔天瞇挺的狀況,卻出乎意料之外、進行得超開心,
而瞇挺當天討論到的問題,週三在所辦遇到凃小花和凰汀姐時,
又形同第二次瞇挺一樣,再討論釐清了一遍,
總之,是出乎意料之外,獲益良多的一個禮拜 XD
如前所述,由於瞇挺約得很趕的緣故,
熊伯還來不及把進度內容看完,於是要我直接說 目前覺得困難的部分是什麼,
我提出寫到介紹一元論及二元論沿革發展段落時,格外苦手,
覺得這兩者根本是一樣的東西 的疑問,
然後,發現自己對於一元論及二元論在認識上的錯誤印象,
而隔天在所辦和凃小花、凰汀姐討論後,
發現這樣的錯誤印象,似乎存在於不少修過著作權法同學的腦海中……
那就是,
二元論並不是從英美法系那邊長出來的 囧囧囧囧囧rz
二元論和一元論同樣系出於歐陸法系國家,
它發展成為一則理論並於學界、實務界冒出頭角的時間,稍晚於一元論,
因而,準確一點地說:
二元論是對於存在於前的一元論,予以修正而產生的一則理論,
它並非是與一元論全然不同的一則理論;
而對於一元論予以修正的這點(性質/特徵),
則是為什麼會讓人覺得 它與一元論,二者在對於著作權權利移轉方式的詮釋或理解
──例如:
一元論中將產生源出於著作人人格之著作權,
理解區分為「母權」與「子權」,以及,
二元論中就著作財產權區分為「著作利用權 Verwertungsrecht」
及「著作用益權Werknutzungsrecht」,
先後二則理論,均就其下權利間理解為近似/如同
所有權及可設定負擔之用益權間之關係──
會如此相似、相似到拎北一直覺得是自己在鬼打牆的緣故 囧rz
而會產生 二元論是產生於英美法系國家 這則誤解的緣故,
和凃小花及凰汀姐討論後,我想:
一部分是因為,
二元論及英美法系的版權概念,
對於著作人就自己著作得以享有的利益,
區分為經濟面向利益及人格面向利益,予以理解的方式,有部分相似
── 之所以說是「部分相似」,
是因為英美法系國家的著作權發展,
係奠基於「出版人權利」──即「版權」──這項概念而來,
因而,其認為「是」著作權內容的東西,
僅僅有 與歐陸法系著作權概念下之「著作財產權」所包攝內容
(例如:重製、出版、演出 等) 相仿,
而就作品為經濟上收益而予以利用的種種權利者;
然而,英美法系國家的著作權概念,
原本 ──直到伯恩公約產生以後,而出現劉孔中氏於其論文內所述的「半推半就」情形──
是不包括 / 沒有 歐陸著作權概念下的「著作人格權」,
他們將相當於歐陸著作人格權的權利項目,歸類屬於一般私法所保障的人格權,
而以民法上的誹謗、隱私侵害等等規定,去規範、保障的;
簡言之,英美法系所產生源出的著作權概念,
最初──先粗略的說是 伯恩公約以前──是
只有 (相當於歐陸法系著作權概念之) 「著作財產權」者。
另一部分的原因,則大概是
翻譯用語及行文介紹之考量 的緣故了 (以下屬推論)──
如同前述,「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這二項用語,
精確而言,是產生於歐陸法系的著作權概念,
並且,原本──伯恩公約及後來那堆萬惡公約出現前──
亦僅僅適用於歐陸法系區域內,
反面而論,在英美法系的 版權 / 著作權概念內,
原本──同前句──並沒有將 版權/著作權 區分為「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二者的分類方式,亦不存在該二用語的;
然而,
由於台灣的著作權法規定,既採納了二元論見解,
亦使用了「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二項用語,
國內學者於撰寫教科書時,於行文論述、說明的考量上,
大多一開頭即以區分、使用該用語,
而一路寫至歐陸、英美法系發展介紹時,亦繼續使用該二用語敘述、說明,
所以,學生或讀者一路讀來,
大概就有種 「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二者,
是一開始就存在的,並且,是不分歐陸或英美法系區域
均共同採納、使用的分類及用語 的印象,
進而──如果學生或讀者,都像俺這樣粗心大意地讀過去的話──
就形成 前述之「二元論是產生於英美法系國家」的誤解印象了吧? (揍)
週二瞇挺結束、釐清前述誤解以後,
這幾天一直想起,大學四年級時,首都大學與國家大學合辦的法理學研討會中,
江玉林老師以 我國法律上用語的統整(定義及翻譯後名稱上之整合) 為主題,
所發表的那篇報告,
當時學業不精、思慮淺薄地以為,那只是一份用來騙點數、題材無趣的報告,
如今,才體會到 對於用語的翻譯、運用,
確實會影響到個人對於特定概念,能否準確掌握、理解 這件事情,
於是,又想起 司馬遼太郎於《宛如飛翔》一書中,
描寫到盧梭《民約論》最初傳入日本時,《民約論》內的諸多用語,
於當時東亞諸國文化圈內均尚未有能夠與之完全對應的詞彙
──例如: 法語及英語內的“Concept”,往後被譯為「概念」的這個詞彙,
即是於當時東亞諸國的既有語彙內,尚無法找到對應詞的一個例子──,
日本翻譯者於翻譯時甚費心思、試圖建構新詞彙的情節……
想到這裡,
同樣是身為繼受法國家的我國,
能夠再努力、追趕、發展的地方,確實還有很多;
而如同天天都在瞇挺的這一整週,也確實過得開心、獲益良多,
這邊要好好謝謝熊伯、rot、凃小花與凰汀姐 (← 依時間順序) 。
又:
文章標題好難下,
既然CD剛好放到 久石讓為NHK《坂の上の雲 / 坂上之雲》
所作的這首《旅立ち / 啟程》,就先借用來作標題了。(喂!)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3)

  • 個人分類:雜記
▲top
  • 4月 19 週一 201019:45
  • [筆記]大絕招不是這樣放的啊~ 鄉親!!! ─ 關於AV著作權及法律上之「文化」定義

嗯、好吧,
上週,日本AV業者來台爭取色情影片著作權,
並且針對台灣幾家播放平台業者提起訴訟的事情發生後,
俺整個就是猥褻人症狀復發,追了這則新聞、追了一整個禮拜 這樣… (摀臉)
然後,在先後閱讀了
台灣經濟部智財局對於該起事件的回應:
「智財局:A片理論上有著作權,實務上司法認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3/1/23shi.html  
以及,熊伯於4/12上週一發表的這篇部落格文章:
「談日本A片的著作權問題」
http://blog.ylib.com/nsgrotius/Archives/2010/04/12/15063
以後,大概累積了一些想法,
而前兩年一直拿晶晶書庫案作報告梗、追著猥褻定義跑,
卻總是在寫到最終大魔王的「文化」定義時,整個弱掉,
變成口述時講得很順嘴,卻怎麼也沒辦法好好轉成文字的囧況,
這次,也總算被俺給克服過去,
於是,
將對於日本AV業者跨海爭取A片著作權事件的觀察心得,
以及,其後還意外開出來 與拎北掐卡掐卡的論文相關梗的部分,
一併筆記下來,如下這樣;
很多想法,
大概都還不夠成熟,
也請大家不吝給予指正。(拇指)
*****************************************************************
I 首先是色情作品著作權的部分

雖然近幾年有關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規定之合憲性,
以及,這次仍在進行中的A片著作權爭議討論中,
對於「猥褻」、「猥褻著作」之法律定義要件及法律應如何予以管制的議題,
已經過了多次討論,並促成釋字第617號解釋的作成;
然而,個人覺得比較可惜、擔憂的是,
對於法律定義下之「文化」或「文化發展目的」
(憲法第158條、憲增第10條第11項;著作權法第1條)
,
其定義之具體內容究竟為何,
在近年幾次有關色情著作或猥褻物品討論中,一直沒有成為討論焦點,
但是,
「未符合文化發展目的(文化傳播目的)」
或是「不利於文化健全發展」等論述,
卻仍是目前實務上,經常用以否定色情著作於著作權法上地位之理由。
(參閱:最高法院88台上250判決,以及,
智財局著作權組組長對此次A片著作權爭議之回應: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3/1/23shi.html  )
我想,這真的是很奇怪又很神奇(!?)的一點:
我們根本就不清楚甚至不明白,
對於「文化」或「文化發展目的」二者,
我國法律是如何予以定義其具體內容及要件
──亦即,
我國法律從未具體說明,法律所認為的「文化」是什麼樣子?──
但每當遭逢色情著作或猥褻著作等相關事件時,
「未符合文化發展目的(文化傳播目的)」
或是「不利於文化健全發展」等文句,
卻總是像主角放大絕招一樣,被使用作為否定色情著作之著作權的依據,
而判決或函釋內還是沒有告訴各位鄉親,
法律定義下的「文化」到底是什麼。

誠然,於社會學及文化研究領域內
對於所謂「文化」之定義甚多,有認為其僅限於精緻藝術範疇,或是,
僅能指涉存放在博物館內、美術館內之藝術作品或展覽品的狹義定義者,
而最為廣義且影響最深之定義,則是
雷蒙‧維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提出的
「文化,係指一個社會群體或整個社會的整體生活方式」
﹝(參閱:Brook, Peter著,王志弘、李根芳譯,《文化理論詞彙》(Glossary of Cultural Theory),2003年10月,頁88 – 91)
承而,若依照法學上「功能最適」理論,
嘗試就著作權法上所謂之「文化」,
考量其應採取何種定義,予以明確充實著作權法上「文化」之要件時,則:
由於著作權法係一必須普遍適用於生活在台灣這個島國,
而為這個島國所內含社群內的所有個人,
而這些個人未必每個都是藝術家或美學家或通曉精緻文化的所謂(?)菁英,
因而,對於著作權法規範中的「文化」,
則不適合也不應該採取前述僅限於指涉精緻藝術範疇之狹義定義,
否則,即抵觸了法規範必須具備一般性/普遍性之原則要求;

承而,著作權法上之「文化」,
毋寧應採取能夠(盡可能)包含所有社群內個人廣義的文化定義
──亦即,前述 雷蒙‧威廉斯/ Raymond Williams 之定義──
而為反映「一個社會群體或整個社會的整體生活方式」者
──
而特定社會內所形成的倫理道德觀念、人際交往方式,
乃至於她們/他們對於個人情慾如何呈現、如何處理排解等等,
均為形塑、構成該社會「整體生活方式」之內涵,
而屬於該廣義文化定義所包括之內容,而亦應屬於
著作權法上之「文化」所包攝之內容者。
那麼,
著作權法又怎麼能夠單單排除
以後者──即個人情慾呈現──作為創作主題之色情作品,
否定其為「文化」所包括之內容,進而否定其享有著作權保障之地位呢?

再者,
縱使是基於兒童少年身心發展保障或社會公共利益之目的,
亦毋須採取自始否定色情著作之著作權的方法,也能促成該目的之達成
蓋:
縱使色情著作具有著作權而為著作權法所保障之著作,
其於出版發行、陳列販售時,也必須遵守
現行刑法、兒少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對於限制級出版品的相關要求及限制。
從而,對於我國法律釋義上,
一直沒有嘗試去充實或具體化法律上之「文化」定義為何 這點,
拎北實在是非常、非常、非常的擔心和火大──
一個空蕩蕩的法律上「文化」概念,
同時也可以是個 能夠讓國家政府當權者或獨裁者
任意填入其所偏好,卻未必有利於大眾的內涵,
藉以作為箝制特定言論或社會上非主流思潮發展的工具
──
所以…
對於智財局那份講到後來,還是把「有違文化傳播目的」大絕招拿來放的聲明,
拎北實在是差點吐血在俺家大黑筆電上…
再者,則是意外開出來的梗,
以下是與A片及AV女優完全無關的無趣純筆記內容,
沒興趣的大家可以按上一頁離開,或是去看下右上角叉叉了~ XD
II 著作權一元論下,著作權消滅後,應如何保障著作人格權的部分:

接續前面對於法律上「文化」定義之討論,鑒於法律上之「文化」概念,
其可能為國家政府惡用為箝制言論工具之危險性及脆弱性,
除了應予以具體定義,以使其免於被任意填入或任意排除任何內容外,
另一方面,
對於國家介入文化領域之情形,也必須時時予以留意、保持警覺。
這個另一方面的想法,是前幾天讀到Eugen Ulmer
對於著作權消滅後之著作人格權保障的討論後,才稍微體會到的。
之前瞇挺時,熊伯曾經提到:
在著作權一元論的立法例下,
對於著作人格權的保障,亦隨著著作人死後50年著作權期滿之時效而消滅,
那麼,當發生對於《論語》或《亨利八世》等此類早已經過保護時效之著作,
有不肖人士偽稱自己才是作者,而僭越否定孔丘、莎士比亞的作者地位情形時,
該怎麼處理、保護那部著作才好的問題;
查閱參考資料後,
德國學者曾就這個問題,提出下述解決辦法:
(← 起初,個人是偏好這個解決方式的)
著作權消滅後的著作,其著作人格權雖然亦已消滅,
但基於憲法及著作權法上,除了作者權益之外,亦必須維護公眾文化利益之目的,
對於就著作權消滅後且具備高度藝術價值之著作,
予以竄改或偽稱為其著作人等等情事,
仍應立法制定相關罰則,或是,設置特定公部門機關予以監督之──
不過,該公部門及相關法規之制定,
是基於國家文化資產保存之立場,而非基於著作權保護之立場而進行;
然而,Eugen Ulmer卻對於這樣的處理方法,表示反對,
他認為 由國家公機關評價一個著作的藝術價值高低與否,
而決定是否於其著作權消滅後、
依據文化資產保護相關規定,予以保障的作法,並不妥當,
著作之藝術價值高低、著作是否能夠於人世間傳頌不怠,
或是,成為一個國家或社群的代表象徵作品,
都是應該由社會公眾予以考量、評斷的,國家公權力並不應該介入這個部分。
最初,我總不太能理解Ulmer的見解,
總覺得他的見解會將著作置於可以被隨便更動的不安定風險中,
然而,在這幾天觀察色情著作新聞,以及,
留意到Ulmer提出前開見解的時間以後,卻稍微能體會他提出該主張的理由:
Ulmer提出該意見的時間是1955年,
大約是德國經歷二次大戰後的復原期,社經情勢總算穩定下來,
而對於納粹時期的種種回顧與檢討,積極萌發的期間,
在從Ulmer的出生年代
(1903-1988,參閱http://de.wikipedia.org/wiki/Eugen_Ulmer_(Jurist)  ) 來看
推想於當時的背景下,Ulmer對於過往納粹第三帝國強制介入、檢閱文化,
進而肅清、驅逐發表批評國家內容作品的藝術家、作家的經歷,
其印象應該是相當深刻、痛切的,
也難怪會提出 前開對於著作權消滅後之著作,
應交由社會公眾之世論,予以評價、評斷是否流傳,以及,
由社會大眾本於就該著作之共鳴或尊敬情感,以類似社會倫理規範之方式,
監督保護該著作之完整性及其著作人的作者地位,
而極力排斥由國家機關協力、介入保存的主張了。
考量至此,再回顧「文化」概念可能為國家惡用的脆弱性,
對於著作權一元論下,著作權消滅後著作,其著作人格權之行使及主張,
是否確實適宜採取由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單位,予以協力保護之方式,
個人也不禁遲疑而暫採保留態度。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03)

  • 個人分類:筆記
▲top
  • 4月 03 週六 201023:12
  • 唯願鴻鵠志,海上待躊躇

「君本非好戰,奈何登前途。
唯願鴻鵠志,海上待躊躇。」
─ 正岡子規 致 秋山真之書信。
From: NHK《坂の上の雲》第二話〈青雲〉


NHK電視台改編自司馬遼太郎原著,
從去年11月底至12月底放送的《坂の上の雲》(坂上之雲)大河劇,
於第二話〈青雲〉中,
真之和子規二人,終於來到了各自抉擇志向、前程的轉折點。
渴望馳騁於大海的 真之,
在得到哥哥好古的理解及允諾後,
自大學預備門退學,進入當時的海軍大學就讀;
自大學預備門退學、搬離宿舍的前一晚,
面對著 與自己隔桌而坐,併肩苦讀、自幼同行至今的 子規,
真之遲遲想不出 該如何告訴子規,
自己決定離校從軍,再不能和他徹夜進行學問競賽 的這件事,
好不容易,硬起頭皮要開口時,
猛一轉頭,子規卻已經歪靠在牆邊、睡死得不省人事。
真之啞然失笑,
抓起鉛筆、沿著子規靠在牆上的身形,
描畫起子規與自己熬夜苦讀競賽,再度慘敗的證據。
最後,再趁著早晨宿舍無人時,留下一封信給子規。
稍晚,下課返回宿舍的子規,
在少了一張書桌、一床行李的宿舍內,發現了真之留下的書信,
信上簡短說明了 進入海軍大學就讀的決定,並慎重地向子規道歉;
子規的目光,越過薄薄的信紙,
牆上描繪著 自己打瞌睡時身形輪廓的鉛筆痕跡,正好落入眼中。
子規默然落淚,
跟著唸出本文前引用的那段短詩,
短詩的白話意思,大致可翻譯如下:
「你(秋山真之)並非本性好戰之人,卻已立定志向、投效海軍。
只希望你馳騁海上、一展鴻鵠大志之時,仍要千萬小心、保重自己。」






前幾天,
同學提起他即將到來的論文final口試,要找我擔當口試記錄,
答應的同時,卻莫名想起《坂の上の雲》〈青雲〉中,真之和子規的這段場景。
稍微能夠體會,
香川照之 在詮釋正岡子規吟出那段送別詩的情節時,
為什麼會哭得跟猴子一樣了。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akiyam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0)

  • 個人分類:坂上之雲
▲top
12...15»

近期文章

  • 關於「畫風」這隻愛拐人的魔神仔小鬼啊
  • ﹝暫記﹞平平攏是人,那為什麼不能幫她/他們講話?
  • ﹝筆記﹞關於薇閣立委 控 給我報報‧馮光遠 一案
  • aki
  • 理想這種事情,不是自己說了就能算數的
  • 請飽含著憤怒繼續活在我們之間,請在怯懦地活著地我們之間繼續燃起怒火。
  • Together 不會 Forever,而是會 INVINCIBLE !
  • 最近: 旅立ち / 啟程
  • [筆記]大絕招不是這樣放的啊~ 鄉親!!! ─ 關於AV著作權及法律上之「文化」定義
  • 唯願鴻鵠志,海上待躊躇

熱門文章

  • (3,241)宮澤賢治 《不輸給風雨》
  • (725)推!NHK《坂の上の雲 / 坂上之雲》大河劇!
  • (327)最近:順遂、平安
  • (312)﹝筆記﹞關於薇閣立委 控 給我報報‧馮光遠 一案
  • (240)唯願鴻鵠志,海上待躊躇
  • (182)CUNE 心跳樂團 - SAMURAI DRIVE / 武士道
  • (145)GLAY‧"ALL STANDARD IS YOU"
  • (65)真正想要的,不會讓你說出有或無
  • (36)阿勳,為什麼俺會有六支!? (眾:六支什麼啦!!?) ─ 閃光出巡節增補:小兔仔們的閃光MV
  • (36)ON YOUR MARK : 擊鍔立誓

最新迴響

  • [18/05/18] e282691 於文章「關於「畫風」這隻愛拐人的魔神仔小鬼啊...」留言:
    y9PIr1:1大牌專賣,新款同步專櫃上貨了…采用品牌經典水...
  • [14/10/07] 爺瘤 於文章「BY YOURSIDE - 10th D...」留言:
    Akiyamaj大大您好 我記得在光速還在連載時就曾看過您的...
  • [12/04/05] Penlock Chen 於文章「aki...」留言:
    原來如此呀。 我外公的情況也頗類似,但是我並不知道他有沒有...
  • [11/01/19] 路過 於文章「﹝筆記﹞關於薇閣立委 控 給我報報‧馮光...」留言:
    Satire是嘲諷時事或政治圈某一特定對象,夾雜嗔笑怒罵. ...
  • [10/10/23] proync 於文章「aki...」留言:
    原來這名字是這樣來的 時代的悲劇 此一時彼一時 我想那時候的...
  • [10/09/07] hbo 於文章「Standing Here:海上的人 x...」留言:
    您真幸運....!...
  • [09/09/28] NY1984 於文章「轉載:我們可以改變!─《自由大道》...」留言:
    光點現在有一個紀錄片影展,其中有一部哈維米克的時代,我覺得可...
  • [09/08/11] chct0613 於文章「BLESSED UNREST...」留言:
    aki~生日快樂!!! 早知道你生日,週日見到你就該抱一個...
  • [09/08/09] katsura 於文章「BLESSED UNREST...」留言:
    生日快樂!!!(拇指) 拍謝 我lag了......
  • [09/04/09] layla 於文章「轉載:誰殺了王老先生?─「農村再生條例」...」留言:
    【連署】農村不能等‧農村要再生 ~~加速推動農村再生,早日...

文章分類

toggle 雜記 (1)
  • 雜記 (49)
toggle 筆記 (3)
  • 坂上之雲 (3)
  • 宛如飛翔 (4)
  • 筆記 (5)
toggle 妄想爆發 (1)
  • 妄想爆發 (31)
toggle 抱腹絕倒 (1)
  • 抱腹絕倒 (2)
toggle Music (1)
  • Music (15)
toggle 轉載 (1)
  • 轉載 (30)
  • 未分類文章 (1)

文章彙整

個人頭像

akiyamaj
暱稱:
akiyamaj
分類:
電玩動漫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TAIWAN

自訂側欄

恥力全開之台塑黑星球

勿通匪類!

DAYs We STARED at the SUN

Linkiss : Hiru x Mamo 最高!

海綿大鳳梨報時

再度跟著Lea用了Plurk~ XD

跟著伊文一起用了aNobii 小書架

樹仔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

偷偷看

部落格文章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