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P中圖書館再度催書,於是趕快key筆記… OTL

又,《宛如飛翔》卷四最後兩章〈詭譎之府〉、〈長崎‧台灣〉
對於當時日本政府何以出兵台灣牡丹社緣由的描寫,
描寫得極為詳細,也比過往台灣教科書上對於這段歷史的介紹,
提供了頗多資訊及觀看的角度,這邊要大力推一下~ (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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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難怪他們要大叫「征外」了。
一般來說,就世界史而言也是如此,
一個成立新國家的龐大武力,在國家成立之後卻成了有害無益的威脅,
許多例子顯示這武力多半被用於征外。
尤其是中國,多用在討伐邊境夷狄。
(〈薩南的天空〉,頁23-24。)

明治以後的西鄉很少發表政論。
相對地,大久保則以行動表明自己的政見。
若要仔細比較雙方政見的不同,實在並不容易,
說得粗略些,也許二人在政治上的基本價值沒有太大差異。
只不過,二人對歷史、社會的感受不同,
再加上征韓論這個外交見解的歧異,這才宣告分道揚鑣。
為了這點,西鄉一直將大久保貶為膽小鬼,
但卻不是否定大久保身為政治家的一切。
(〈薩南的天空〉,頁55。)

宮崎(八郎)認為薩、長不過是揭開維新的序幕而已,
明治元年不是革命的終了,而是革命的開端。
在宮崎看來,臨時成立的東京太政官,只是第二個幕府罷了,
而且還只是垮了的幕府的第一個殘渣,天下人卻誤以為此一殘渣即為實體。
他認為這是薩、長閥的誤導。
(〈鎮西鼎沸〉,頁67。)

然而,大久保並沒有把江藤(← 江藤新平)押回東京。
他在佐賀將江藤就地正法了。

畢竟,大久保自東京出發之際便已由太政官授予軍事權和行政權
而這些權限中也包括司法權
當時的大臣或參議並不清楚究竟司法為何物,因為江藤任司法卿時,
屬於行政機關的警察也歸他統轄,所以沒有人搞得清楚行政和司法的差別何在。大久保領了司法權離開東京時,大夥兒以為是為了搜查,都覺得是理所當然。
(〈鎮西鼎沸〉,頁79。)

歷史因眾人的澎湃熱情而撼動。而所謂眾人的澎湃熱情,
包括了前置的搧風點火,也包括了因人的擁戴而圖謀不軌。

(〈鎮西鼎沸〉,頁86-87。)

此時整個日本仍有數百所藩校,仍以某種形式繼續維持著。
這些藩校的名字全取自漢籍,泰半是艱澀、有含意的名字……
…而西鄉不取類似的名字,只因這是相對於公所辦的私的學校,
便單純地取為私學校,十足表現了西鄉的思想和人品。
(〈鎮西鼎沸〉,頁90。)

齊彬(← 島津齊彬)的歷史地位之所以非比尋常,
正是他採取藩產業主義的先知先覺使然。
齊彬埋首於荷蘭書研究紡織機械,在田上村創社日本第一座西洋紡織工廠,
製造棉布和帆布。動力來自水車。
這部紡織機械後來被泉州紡織公司買走,一直使用到昭和20幾年,
光是想到這機械的堅固耐用,就足以證明齊彬的事業並非公子哥兒的消遣。

…他並且製造電信機…在製造火藥方面…在製造玻璃方面…
另外他又造了反射爐,興起洋式的製鐵工業,再以此大量鑄造藩製的大砲。
這些工廠的建築統稱為集成館……
在幕末的一段時期,薩摩事實上已經具備了小型產業國家的基礎了。
(〈創設私學校〉,頁109-110。)

對曾經參與其事的人來說,明治維新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索一樣。
打倒幕府當時,這些人還弄不清楚究竟是為了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才打倒幕府。
(〈創設私學校〉,頁113。)

就潛庵(← 春田潛庵)的遺稿看來,
他並不像橫井小楠或福澤諭吉有著社會科學的眼光。
他的政論充其量只是中國士大夫般的想法罷了。
在潛庵的視野中沒有現代這項課題。
他論的盡是中國歷史上的政治家、政治哲學家的軼事、遺論、進退等。
即使可由此找出士大夫的思想準則,也找不到新國家的形象
(〈羣英〉,頁156-157。)

然而赴國外考察的這些人看法卻和他們不同:
征韓派所瞭解的世界只是個地球儀,
而他們有關世界史和國際關係的知識多半偏向武力問題。
如果只以武力來看歐美各國的生態,那麼論起世界局勢,
自然就會變得像《漢楚軍談》、《通俗三國誌》一般,就像說書一樣有意思。
……然而,一旦出國見過世面,就會明白世界並不像棋子般任人擺布。
但考察團幾乎不可能向留守國內的人解釋這些,
而結果只是造成彼此看法上的迥異罷了。
(〈羣英〉,頁160-161。)

村田知道,西鄉主張由清朝、朝鮮、日本結為三國同盟以抵抗西方的勢力,
其實是勝海舟的想法。勝海舟的想法中,「戰」的分量很少。

………

關於所謂的無戰主義,津田出曾撰寫過下列的漢文:

「文明之極至無神;開化之極至無戰。
必當有日矣,嗚呼我不及見焉耳!」


意思是說,
文明到了極至,必至無神的地步;
開化到了極至,必至無戰的地步。
一定會有那麼一天的,只是我來不及看道而已!
……津田相信文明,同時相信文明一旦發展到極至,世上必無戰事。

津田出認為,人類以武器互相爭鬥,的確不叫文明。
(〈羣英〉,頁193-195。)

因此,
從道(← 西鄉從道)身邊這張敕文在形式上雖是日本最高權威所下的命令,
但依照大夥心照不宣的共識,太政大臣既已下令取消,便得服從……
…敕令這玩意兒不過是這麼一回事。

形式化了的天皇制,到了明治22年頒布的憲法中非但不得翻身,
甚至還成了明文的規定哩!
只是明治憲法多了一條奇特的法令,即天皇擁有陸海軍的統帥權,
這項統帥權日後也使得昭和的歷史因之黯淡無光

(〈長崎‧台灣〉,頁271。)

說來也奇,遠東的二個國家在談判時竟得以歐美人為顧問,
不過在當時這條件是不可或缺的。
有關領土或是用兵問題,以國際法或國際慣例加以律定的思想,濫觴於歐洲。
歐洲列強蠶食亞洲時,就引用只通行於歐洲的國際法或國際慣例
來合理解釋他們奪取殖民地或保護其本國權益的行動,
這使得被蠶食的亞洲不得不認定他們的法或慣例,
就連同為亞洲國家的日本和清國,在解決紛爭時也得以此為基準。
(〈長崎‧台灣〉,頁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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