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到咬牙切齒要翻桌的文化刑法報告,最後的兩大段落,
就在小田和正‧" こころ/心 " 這首單曲的你水管反覆播放中,還算順利的平安結束了 (仆倒)
然後,也是在同一個時間,
收到Lea確定要回到首都大學公法組當研究生的消息

整個就是 所以說,夏天就這樣到了啊啊啊!!! 這樣的氛圍 XD (喂!?)

小田和正‧ こころ (富士電視台‧"FIRST KISS" OP)

http://tw.youtube.com/watch?v=-PPsaCAU604


這首單曲的前奏一下來,就是一片青綠色的好感覺(拇指)

具體一點來說的話,就像是
橫跨大里(臺北縣境內)、宜蘭兩地的草嶺古道
從 雄鎮蠻煙碑 到 虎字碑 那段山路的颯爽清朗景色

妄想爆發的角度,來解釋的話,就像是...

蛭魔轉身看到 真守試穿婚紗禮服走出來的 閃亮亮一瞬間,或者是說,
蛭魔轉身看到 真守穿著純白色無袖洋裝 從長崎大浦天主堂的階梯上 走向他的 閃亮亮一瞬間... 這樣 =v=
(棍!!俺又再默默挖坑了嗎!!?)

嘛,總之,小田和正真的是太強了!!
都已經50幾歲的大叔了,聲音還是這麼好聽 =v=
作曲的風格也很棒,雖然是輕飄飄又溫和的曲風,聽久了也不會讓人頹廢掉那樣 XD



然後... 來說說那份、
整個讓俺覺得 這真是宿命注定的文化法報告 =口=
(以下內容,類似隨手備忘錄、許多用字都非精確用字,大家隨便看看就好 ^^bbb
然後,想要放假、放輕鬆的各位,請直接忽視下段、開開心心地聽歌就好啦 =v=)

整份報告的主軸 是放在
2004年晶晶書庫店主‧賴正哲,因為在書店店內擺設販賣、已經由膠膜封裝的18禁雜誌刊物,
經檢方以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罪規定起訴,並經2審確定判決的案子,
還有,之後於2006年針對前開刑法第235條作成的釋字617號解釋上

寫到最後,才發現...
俺最想要挑戰的東西,可能不是一開始所想到的猥褻概念而已,
可能、說不定、該不會根本就是 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 這個東西吧!!? =口=

尤其是,今天早上看到木柵大學以"言行不檢"為由,決定不續聘莊姓教授的新聞後,
想起大仔10多年前剛回國、找教職時,也是被同一間學校以"思想不純正"為由否決的傳聞,

整個熊熊覺得 規範性構成要件要素 這個,說不定真的才應該是討論重點嘎啊啊啊!!!
可是俺報告已經送出去了啦啦啦啦啦啦~~~ (哭)!!!

而且啊,就在報告寫到最後結論段落時,
打字打著打著,俺又熊熊想到 大概4年前在聽 大仔好摯友‧餅鈞師 的刑事訴訟法的時候,
餅鈞師曾經兩眼閃亮亮的提到 徐育安翻譯的《敵人刑法與市民刑法》這篇論文,
記得當時曾經去國圖把那篇文章挖出來過,不過 光是摘要就看沒懂、所以又默默把它塞回書櫃裡去...

然後,坐在電腦前面、已經在打報告結論的俺,
卻猛然想起 徐育安翻譯的那篇論文摘要內,曾經提到說

刑法規範 到底是做為保障市民權利(作為市民大憲章),抑或是
區隔刑法規範所欲保障的市民為誰、以及 所欲排除於保障範圍之外的敵人為誰?

這樣模糊不清的印象 ...

所以說...
俺到底是不是個正常的研究生嘎啊啊啊啊啊!!!!?

有人是這樣的嗎!?
有沒有哪個研究生前輩來回答我一下!?
寫報告寫到最後階段,才猛然想到 應該還有份資料可以參考用的 這種狀況、到底正不正常啊啊啊啊!!?



嘛...
這樣看來,俺的暑假作業 至少已經排定2項就是了 =v=bbbb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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