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寫於: 2007.12.11)

呃,這篇是拿來代替 “廢娼十年”影展那篇轉載的回應啦~
看到sasakia、終,還有後來的lius的留言時,
我是真的衝動得很想馬上回啊!!
可是 想講的東西太多,一下子又寫不出來…OTL
看完2部影展紀錄片後,整理了一下,
大概 可以講出ok一點的東西了吧… (汗)

就是…
參加2次影展活動後,
大概可以察覺到 在討論到性工作除罪化 / 合法化議題時,
其實,最棘手、最難說服他人──甚至自己──
接受性工作合法化這項論述的點,
並不是在 所謂前公娼或是街旁站壁的流鶯阿姨、小姐的部份,
而是在 青少年 / 青少女 援交或是陪酒、進招待所的部份;

前者的阿姨小姐們,大多是基於經濟壓力的緣故
──從早年的長女為了照顧弟妹、病弱父母而賣身;
到近幾年來,多是921震災或是五峰鄉土石流災區受災戶中的中年婦女,
甚或是 來自台北圓環後來改建、營運不良,而受到波及、生意倒閉的家庭…等──,
不得已、只好以這樣根本或唯一僅有的方式 來賺錢謀生

因而,若由於諸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等等的相關規定,
再剝奪了 他們唯一僅有的謀生方式,無異是將他們、甚或是他們的家庭送上絕路,
而 著/確實 令人難忍/不忍 這樣的規範罰則。

然而,轉換到後者 青少年 / 青少女援交等 的部份來看時,
大多認為 這是當下年輕人為消費物質慾望等等等魅惑,
為滿足該類與其本身經濟實力/能力不相當的物質慾望,而選擇、採取的敗德行為
……
也就是說
怎麼可以不處罰這樣的行為,
反而 認為他們和前者一樣的不得已 而認可、允許這樣的行止呢!!?

然後,是在上上週映後座談時,
應該是日日春裡的一位工作人員 提到的吧?
是說…就她的觀察來說,
青少年 / 青少女的援交賣春,
並不只是一般大眾所認為的 為了滿足消費欲望而已,
更近一步來觀察的話,其實是一種 對於
身邊事物的走勢變化,都是他們難以或無法掌握的

──例如說,
人際關係發展上的不順遂、
與家人間的關係難以保持合諧,經濟方面(零用錢)的掌握更不用說啦(汗)──

最後,發現自己能夠完全掌握、操控的事物
就是 自己的身體

…而不只是 青少年/青少女的性交易問題,甚或是 自殘行為
都可能是 這麼來的

這麼觀察或解釋的話,
對於後者 似乎 也不應該再是 如往常一般
那樣嚴厲地 以道德或是社會價值予以非難、苛責

……那種身旁事物難以掌握的感覺

──例如說,石丸暗戀真守暗戀得好好的,
誰知道旁邊就殺出來一個蛭魔,和石丸暗戀多年的真守變成了一對… 這樣之類的──

就算俺已經長到超過
可以合法翻閱18禁刊物,
K-Mall B1神祕空間 可以來去自如、隨便趴趴走
據說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的這個年歲,
那種慘淡到不行的感覺,
偶爾 還是會殺出來干擾我啊啊啊啊~~~!!!!!

只是說 我運氣很好,
從小到大和家人的感情很不錯、也有可靠換帖的好朋友,
再不然還有愛看的漫畫小說動畫可以靠,

不至於 孤單到那樣 覺得只有自己(的身體)可靠,
然後,踩空、掉到那樣孤絕的窮地去 ……


總之,就…
對於 性工作除罪化 / 合法化 這個議題,
回頭想了幾次,
我想還是用法益來討論,
會比較直接乾脆地 打到Point吧

依據大家唸到要爛掉的 “無法益則無刑罰” 原則,
成年人(完全行為能力人)彼此間合意行性行為的舉止,並未產生任何法益之損害
── 就, 大家真的覺得 “社會善良風俗” 有具體明確到可以拿來當刑法上的法益嗎? ──
則不具有以刑罰 / 刑法 介入規範的必要

舉重以明輕,
則隸屬於行政法規類型的社會秩序維護法,
自不應於其法規內 訂定課予該類行為處罰之規範

然而,這樣的解釋論述,並不代表
法律就此無法介入、防範未成年人的性交易行為,
而無法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的任務,
縱使承認性工作合法化,仍不妨礙諸如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相關法規的介入與適用


目前 大概想到的就是這些啦 ^^bbb
到文教法所後,就很少再去翻到這類刑事法規了,
看到前面有問題的各位 請不要客氣 用力指正吧 XD


又,這篇的title
是在看完 “白蘭與老查某” 這部紀錄片後 熊熊想到的…

片中,描述到 13歲就從老家台東被賣到台北地區娼館的白蘭,
在當時 一個小孩子家隻身在外、
身邊也不可能有能夠聊天、交心,彼此相伴的人在,
所以 她常常是和街邊的小貓講話、玩,
後來 隨著時間經過,
她漸漸收養照顧了一群流浪貓,

而貓咪 似乎比人們 更能理解 她無法為外人道的不堪、痛苦

然後,不管是
蘇打綠那首 “無與倫比的美麗” ,
還是B’z新專輯中那首 “我 有你陪伴相隨” ,
詞句中 都是在描述 身旁有人陪伴的幸福

然後,是想到
友人對於 若是在社會大多數人對從事性工作者的觀感尚未改變,
而逕行通過 性工作合法化 的政策時,
對於性工作者 是否 反而會予以更大的壓力或挫傷?

然後,
是想到 佐藤秀峰的 “醫界風雲 – 精神病理學科篇”中,
一心為精神病患的治療處遇方式,以及 對抗其污名化而努力的指導醫生,
看到患者狀況好轉,即將出院時,
對於外界社會的偏見 感到悲哀 而擔心起患者的那段 …

只是,

“ 生與死 畢竟是同一種險 ” (by 老羅斯福)

生活存在於世間,其險惡不安的狀態,
並不亞於 瀕臨無盡闇黑的 死亡

而陸續看了幾部片子,片中的紀錄內容,
以及 幾場活動中的相關工作人員,
雖然人手仍是有限,表達訴求的手法
可能讓所謂專業人士看來 覺得粗糙、顯有疑慮,

只是,
現在 / 這次 在這個世間 她 / 他們
應該 已不再是 只能獨自一人冒險、受驚嚇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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